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定义
2017-11-02 13:14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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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官方发布的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里,已经有对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界定的详细说明:
1.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北京华图告诉你:
1.报到之日如何计算?
国家规定,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所以,报到之日即《报到证》签订时间。注意,此处的“《报到证》签订时间”是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人员,或者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需要提供的时间证明信息。
2.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
其实,只需明白一点就可明确——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特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即已经毕业离校了,但暂时未找到正式工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小伙伴。未毕业时的校外实践活动是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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