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知
2018-03-20 17:50 河北人事考试 来源: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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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8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8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于3月19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保定华图 0312-5858129 省考笔试课程》 张家口华图 0313-5869279 省考笔试课程》 廊坊华图 0316-5553600 省考笔试课程》 沧州华图 0317-5506800 省考笔试课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的确定,按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各占25%,面试占50%的比例。例如:行政职业能力64.20,申论58.30,面试80.26,则综合成绩为(64.20+58.30)/4+80.26/2=70.755。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根据此规定,共确定912名考生进入体检阶段(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早上6:00到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新石南路171号)集合,迟到或未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参加体检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自带签字笔1支。
3.面试前未提交同意单位报考证明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怀孕考生,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
4.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5.体检有关注意事项(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为便于组织管理,请各位考生牢记《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中的体检编号和分组(附件2)。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在体检前交由招录机关带队人员管理。
2.看到本通知后,进入体检名单考生请于3月2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ebtax.gov.cn,信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确认参加体检,例:300110001339+张三+128000000456+确认参加体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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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河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