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2016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与考察通知
2016-10-31 10:30 河北人事考试 来源:衡水市人社局
[体检]2016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与考察通知由河北人事考试招考信息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衡水招聘,事业单位,体检考察,河北人事考试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河北人事考试!
2016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1张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7:20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楼前集合(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市内公交车7、16、18路到市人社局下车),无正当理由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工作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考生的亲友不得陪同参加体检。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携带的关机装入信封标注姓名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或重要资料参加体检,工作人员不负责对贵重物品、重要资料及现金的保管。体检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无遗漏,允许后方可离开,中途不能离开。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服从领队安排,不服从管理的,暂停其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书面提出进行复检,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迟。
(二)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和B超检查。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体检前个人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需要出具提档函的考生于11月3日前凭身份证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具提档函。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考生《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三、入档审批表
根据要求,考生要填写《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6年11月4日前报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以上是[体检]2016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与考察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衡水招聘,事业单位,体检考察,河北人事考试招考信息的信息敬请加入公考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编辑:河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