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7-27 16:50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沧州人社局
2017年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由河北人事考试网招考信息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沧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河北人事考试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
沧州华图0317-5506800 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53449617 面试课程>>>
一、证件审核范围
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证件审核时间
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证件审核时间为:8月1日——8月2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时间为:8月1日——8月3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
三、审核地点
1、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证件审核地点为:沧州市教育局二楼东会议室(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地点为: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御河西路50号)。
四、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等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3、按照公告“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7月6日以后出生)”之规定,报考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且注明现仍在教师岗位),同时提供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工资发放原始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7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另1张贴在表格背面左上角。
考生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要求装订,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中学毕业证复印件(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等级证等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按时间要求到审核地点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通知单领取
1、参加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证件审核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于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单》。
附件:
1、《沧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公开招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请点击下载)2、《2017年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请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3206528
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2017年7月27日
以上是2017年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政府系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沧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河北人事考试招考信息的信息敬请加入公考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编辑:河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