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考点:登记管理制度(6)
2013-05-14 10:04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保定人事考试网
(4)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5)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6)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7)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8)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9)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10)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11)申办海关事宜;
(12)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但废止而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更多考试信息关注保定人事考试网http://baoding.huatu.com/
以上是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考点:登记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保定人事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加入公考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编辑:河北华图)